衢州学院VPN用户管理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511

VPN是衢州学院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为方便本校教职工在校外访问校内信息资源而提供的一项服务。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服务对象

第一条服务对象为拥有衢州学院信息门户账号的在职教职工。只要是我校在职教职员工,无须申请,即可使用。

第二章服务规定

第二条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守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及校园网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本服务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第三条 VPN账号仅限教职工本人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账号转借给他人,从而使他人通过本VPN服务获得校园网内资源访问权限。

第四条用户须妥善保管和使用自己的VPN账号。如果账号被借用、冒用或盗用,造成校内资源被侵权使用或其他安全问题,账号持有者应承担责任。

第五条用户不得将本VPN服务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不得利用通过本VPN服务获得的校内资源牟利。

第六条用户在拨入VPN后不得使用迅雷、BTP2P软件下载校内资源,以免浪费VPN带宽,影响他人使用;对恶意浪费VPN带宽资源的用户,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有权停用相关账户。

第七条若用户工作调离,将在取消数字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的同时,注销其VPN账号。

第八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有权停止该用户的VPN服务。

第九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规用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条对于通过本VPN服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保留向学校及公安部门申诉、举报的权利。由于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用户承担。

第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衢州学院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所有,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