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1.负责检查数据资产的安全管理情况。
2.负责本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记录、变更、报废等。
4.负责备品备件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对有形资产进行分类、分级和标记。
6.负责对备品备件进行分类。
7.在有形资产发生变更、报废或销毁时,负责检查资产中信息的处理情况。
8.负责检查台帐、信息系统中信息资产相关记录,并将记录情况纳入考核计划中。
(二)各部门
1.负责对本部门数据资产的、分类分级和标记。
2.负责对备品备件的分级、标记和登记。
3.按资产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正确使用信息资产。
4.在有形资产和备品备件发生变更、报废或销毁时,负责检查并清除介质中敏感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资产的分类分级
1.资产分类分为关键资产和非关键资产:
关键资产:对业务连续性和系统可用性影响大的资产(价格或价值较高的资产)。
非关键资产:对业务连续性和系统可用性影响小的资产(价格或价值较低的资产)。
2.数据资产可以按其对信息系统的重要性程度,以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被破坏后对信息系带来的影响,划分为以下几种安全级别:
敏感信息:涉及工作秘密等信息
一般信息:不涉及工作秘密的信息
(二)资产的登记与标记
1.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级、登记,确定该资产的类型、编号、用途、位置、格式、规格、价值等具体信息;
2.各部门根据发放的资产清单及设备标牌,对有形资产进行粘贴标记,并指定资产责任人,由资产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资产进行保护;
3.各部门在资产新增、更新、调拨、报废时,向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出需求,由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更新《固定资产清单》;
4.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定期检查有形资产的标记与使用情况,对资产丢失,标签缺损的情况进行记录;
(三)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人员,应明确他们使用信息资产时的限制条件,应对信息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2.各部门人员应确保在采用移动介质进行数据传输时,传输完毕应及时删除介质上保留的数据信息,对于只读介质,由本部门信息安全专员进行保存。
3.存储介质在长期存储时,应确保介质贮存地点应符合防火、防水、防震、防潮、防霉、防鼠害、防虫蛀、防静电、防磁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介质的存储要符合介质生产商对介质存储的要求。
4.定期对本部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测试,并进行测试记录,防止由于介质老化而导致的重要信息丢失。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通过移动介质进行存储时,各部门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的移动管理
1.所有有形资产的移动必须经过资产责任部门的授权。
2.物理介质在物理地点之外运送时,为了防止未授权访问、不当使用或被毁坏,各部门应采取以下必要的措施:
物理介质的包装应采取防篡改的包装进行密封(即封口破坏后无法恢复原状,可以很容易发现未授权访问的企图),防止信息在送信的过程中泄漏或被修改。
含有敏感信息的物理介质必须由内部人员亲自押运,不得交由第三方公司单独运送。
3.所有有形资产的移动必须登记。
(五)资产的销毁
1.各部门检查并清空待报废设备内的所有信息,交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统一处理。
2.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对报废设备进行清点,形成《待报废设备清单》。
3.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定期对报废设备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前对设备的存储信息进行检查。
4.各部门根据介质上存储的信息的敏感程度,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已报废的介质进行处理:
包含敏感信息的介质,应按照国家要求,去专门地点删除原有介质上的数据信息或进行消磁处理;对于只读介质,可采用粉碎等方式进行处理。
应对处置敏感介质做记录,以便保持审核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