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AB岗工作制度
发布人:范伟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29

为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工作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育发展服务、为学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度基本设置是:原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为A岗,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病()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确定顶岗的人员为B岗,由B岗人员承担代替A岗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第二条 部门重要岗位都要确定AB岗,确定的AB岗人员要相互熟悉对方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无人顶岗或顶岗不顶用等现象。

第三条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防止顾此失彼,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对A岗的工作负责。若遇无法处置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向A岗移交时,应详细向A岗报告顶岗期间处理的事务及有关情况。

第四条 A岗离岗时,应当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A岗离岗期间,B岗除做好本职位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

a. 接收上报、交付A岗的材料,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

b. 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

第五条 B岗承担人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并对执行的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须与B岗承担人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通畅。

第六条 A岗承担人外出返回后,B岗承担人应告知A岗外出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资料移交A岗承担人。

第七条 AB岗承担人擅自离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失误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AB岗责任人的落实。各科室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AB岗责任人的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可采取部门集中学习和单独指导的方式进行,也可由A岗责任人和B岗责任人采取结对子方式,相互传授岗位业务知识、操作规程。

第九条 AB岗责任人的责任。推行AB岗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按照员工绩效考核的规定实施,追究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及党支部对各科室推行AB岗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不到位的同志,以促使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具体岗位

科 室

岗位

A

B

网络技术部

基础网络运维

周旭东

郑月斋

业务系统运维

郑月斋

范伟、赵颖超

教育技术部

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

吕克志

陈宽飞、彭城胜

机房、语言实验室管理

陈宽飞

吕克志、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