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数字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颖超  发布时间:2026-06-10   浏览次数:15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数字化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水平,提升数字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效用和数据资源的共享水平,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建立数字校园建设长效机制,根据衢州学院《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衢院〔2023〕5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2027年数字化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需求引导、分步实施、归口管理

二、申报范围

数字化项目主要包括:提供学校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支撑平台和各类应用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支撑数字化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网络设施、服务器、存储等);其他经信息技术中心认定的数字化建设项目。

以下类别不属于数字化建设项目:购买图书数据库、教学资源库等电子资源;用于教学、科研的专用实验实训软件和仪器设备的管理软件等;完全利用社会互联网资源开发建设且不以衢州学院为责任单位的项目;我校承担的对外科研合作项目;以个人名义建设且不以服务我校师生为目标的项目;已有项目的维保服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是数字化项目建设的执行主体,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有效开展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建设管理工作。

2.申报的数字化项目涉及软件系统建设的,要按照“统一门户集成、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授权管理、统一接入管理、统一资源管理、统一安全防护”(简称“六个统一”)的建设原则制定方案,软件模块预算需符合《衢州市市本级数字化项目运维支出预算限额标准(试行)》的通知》(附件3)的要求。

3.申报的数字化项目涉及硬件设施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数量、性能需求,在项目获批后由学校统计汇总后统筹规划,统一实施。

4.跨业务部门的项目应根据业务的重点管理或服务要求,明确建设和需求牵头部门,并由牵头部门负责申报。

5.2026年6月1日前已论证未立项需要重新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数字化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至信息技术中心陈宽飞浙政钉,信息技术中心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论证会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衢州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附件1:衢州学院数字化项目申报书(空).docx

附件2:衢州学院数字化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2025年2号)数字化项目建设、运维支出标准.pdf